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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让广东公益慈善基金会 民非企业深圳 广州 佛山 等地区

发布:2024-01-07 20:37,更新:2024-01-07 20: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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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们现在越来越关注公益,做慈善,奉献自己的一份爱心,使公益事业越来越正规,

只要是一心想要做公益的人或者组织都可以发起慈善基金,成立公益基金会,公益

基金会又成为慈善基金会,人们更愿意称为基金会,基金会是以非营利性的目的而成立的。

注册条件:

区域性基金会的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;

人员要求:

理事长 1人,副理事长1人,秘书长1人,监事1人,理事3人,从业人员4人

审批流程:

根据性质不同,慈善基金会分为两种形式:

公募和非公募,企业的慈善基金会形式属于后者,即基金会没有向社会筹集捐款的权利。

按照《基金会管理条例》第八条,企业慈善基金会成立的条件如下:

·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;

·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,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;

·有规范的名称、章程、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;

·有固定的住所;

·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。


联系方式

  • 地址: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路180号3层359(注册地址)
  • 电话:15652560963
  • 联系人:杨文静
  • 手机:1565256096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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